在法律行业摸爬滚打这些年,我见过不少稀奇的案子,但2024年那起关于犯罪构成的纠纷,总让我觉得像一场没彩排的戏,既荒唐又揪心。主角是个叫小赵的快递员,二十多岁,平时嘻嘻哈哈,却因为一个没送出去的包裹,差点背上盗窃罪的罪名。这故事里有生活的琐碎,也有法律的冷眼,读来让人既想笑又捏把汗。
开端:包裹的失踪
小赵在一家快递公司干了三年,每天风里来雨里去,送包裹送到手软。2024年夏天,他接了个单子,要送一个贵重包裹,里面是客户网购的高端相机,价值两万多块。客户催得急,小赵骑着电动车赶过去,可半路车胎爆了,他临时把包裹塞进站点柜子,打算修好车再送。
可这一耽搁就出了事。第二天,客户报警,说包裹没收到,快递公司查监控,发现小赵把包裹放进柜子后就走了,再没动过。可柜子里的东西不翼而飞,公司一口咬定是小赵偷的,直接报了案。警方找到他时,他正蹲在路边吃盒饭,满脸懵圈:“我没拿啊,放那儿就走了!”
危机:从快递员到嫌疑人
小赵被抓时,手里还攥着筷子。他跟警察喊冤:“我送了三年快递,偷这个干啥?”可证据对他不利:监控显示他是最后一个碰包裹的人,柜子没锁,客户没收到货。《刑法》第264条规定,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”,金额两万多,够得上“数额较大”,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我接手这案子时,小赵已经被拘留了七天。他姐姐找到我,眼泪汪汪地说:“他老实得连谎都不会撒,怎么会偷?”我翻卷宗,心里直犯嘀咕。犯罪构成得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,可小赵连包裹都没打开,哪来的“非法占有”?这案子得从头捋清。
交锋:真相的拉锯
我先去找快递公司要完整监控,发现柜子那块区域有盲区,小赵走后,有个穿制服的人影晃了过去。我问公司:“柜子谁都能开?”他们支支吾吾,说站点人多,管理乱。我又找到小赵,问他那天的事。他挠挠头,说放包裹时柜门坏了,他随手塞进去就走了,没锁。
我带着这些线索跑派出所,把监控画面指给民警看:“我当事人没拿东西,柜子是公共区域,谁都能碰。”民警皱着眉,说:“可他没送货,东西丢了,他得担责。”我反问:“丢了是管理问题,丢了就等于偷了?”我还拉来站点一个同事作证,他说那天有个新来的临时工老在柜子附近转悠。
警方重新查了一遍,果然抓住那个临时工,他承认偷了相机,想卖了换钱。小赵压根不知情。可检察院还是犹豫,说小赵“疏忽”导致损失,可能构成“过失犯罪”。我火了,直接递上一份辩护意见:“犯罪构成得有故意,他一个快递员,哪来的心思偷相机?”
高潮:无罪的转机
案件没上庭,警方在临时工的供词出来后,撤销了对小赵的指控。检察院也点头,说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齐,小赵顶多算失职,不是犯罪。他被放出来那天,天刚下过雨,他站在站点门口,傻乎乎地笑:“我还以为这辈子完了。”
我问他:“以后还干快递吗?”他点头:“干,钱不多,但踏实。”他姐姐在一边抹泪,说多亏我救了他。我摆摆手,没多说,心里却在想,这案子要没那段监控,小赵怕是真要背锅。
尾声:生活的缝隙与法律的底线
小赵后来跟我说,那几天在拘留所,他连觉都睡不好,觉得自己再也送不了快递了。那场未寄出的快递,像个无形的坑,差点把他埋进去。我想起这案子,总觉得犯罪构成的门槛,像把尺子,量得清事实,却量不出人心。一个老实人,可能就因为一时疏忽,撞上法律的硬边。
这故事没大风大浪,只有个普通小伙子,在生活的夹缝里,靠着点运气和证据,躲过了一劫。我做律师这些年,最怕的是看错人,最庆幸的是帮对人。小赵还在送快递,听说每次放包裹,都多看一眼柜门锁没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