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股权继承,你不能不知道这四个问题!
众所周知,在中国,公司股东的股权可以继承。公司股东死亡时,继承人可以继承相应的股权。因为股权没有人身属性,可以用来继承,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。那么,股权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呢?接下来,让上海遗产继承律师——柳轶为您介绍以下问题:
1.本章程对股份的继承没有规定。既成事实发生后,其他股东能否修改公司章程,作出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?
公司章程既不禁止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,也不规定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,公司章程中没有股东资格继承的特别规定,理论上可以推定所有股东都放弃了其他约定的权利,继承人可以默许直接取得股东资格,从而直接适用公司法的原则。公司其他股东在既成事实发生时(股东死亡时)无视有效公司章程,在既成事实发生后恶意修改公司章程,防止继承人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的,增加特别规定的,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对继承人没有法律约束力。
2.公司章程将如何禁止股权继承?
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章程明确禁止股权继承的,股东死亡后,继承人只能选择通过技术转让股权实现共同财产继承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遵循《公司法》的一般法律规定。为保护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,转让前应当采用书面通知或者其他国家股东,经公司主要股东一半以上同意,但其他中小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。其他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3、公司章程没有例外怎么办?
继承人不想继承或者有法律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特殊地位的,该怎么办?
在这种情况下,已故股东的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转让,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。转让程序应当符合《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,即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;没有股东愿意接受转让或者第三方愿意购买的,减资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。具体处理是将已故股东的股权折价以现金形式返还给继承人。同时,公司减少注册资本,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。
4、股权结构可以分割继承吗?
只要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,既然股权可以继承,就应该分割。值得注意的是,股权继承的分割不会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法定限额。